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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滨州市第九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工会    发布:2014-06-03    访问量:   
 

阳信县总工会

文件

中共阳信县委宣传部

阳信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阳工发[2014]17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滨州市第九届职工

职业道德建设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开发区、县直(局)工委,基层工会:

    现将滨会发[2014]26文件《关于开展滨州市第九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申报工作作如下要求:1、本次推荐申报人选要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党政主要领导严格把关,不接受个人申报;2、要求每个系统推荐先进单位1-3个,先进个人3人以内,每个单位推荐先进个人不超2人;3、严格时间观念,报名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须于620日之前报县总工会宣教部(商务中心C316)。

联系人: 寇福海     电话:8232763        

邮箱:maly4121@126.com

                                                   

阳信县总工会

中共阳信县委宣传部

阳信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6月3

 

州市总工会

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

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滨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滨会发[2014]26

关于开展滨州市第九届职工职业道德

建设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文明办、经信局,

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市直

有关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

四德工程建设,着力推进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

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推

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积

极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动员全市职工为建设生态、美丽、幸


 

新滨州做贡献,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

信委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第九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1、以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

经济开发区工会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以及滨州市职工职业

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标兵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候选

名额附后)。

2、推荐对象以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为主,

注重在窗口服务业中选拔推荐。被推荐者须是近年来县级职

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或标兵,或获得相应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的荣誉称号者。

3、由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

经济开发区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填写推荐表(一式 2份,

推荐表电子表格到滨州工会网首页左下角工会文件下载),

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   10份)及  150字以内的事迹

简介(一式  2  份),一并报市总工会宣教部,事迹材料和简

介要严格控制字数,用  A4  纸以标准公文格式打印上报。文

lisheng0329@163.com

4、被推荐单位和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

证书的复印件。


 

、评选办法

1、由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信委组

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组成评委负责评选工作。

2、拟于 9月份在滨州新闻媒体进行公示,评选过程接受

社会监督。

3、根据评委评议投票结果评出入选名单;经领导审核

确定,授予 10个集体滨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10名个人滨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同时授

滨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对于已入围候选名单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授予滨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滨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标兵个人推

荐为滨州好人候选人。

4、标兵单位和个人如发生涉及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

经调查属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三、几点要求

1、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对上报的

先进典型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荐出群众信得过、

有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有关要求开展工作,超过分

配名额多报、逾期不报、表格填写不清、手续不全、未按要

求填写的,不能参加本届评选。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 6   30

日。

   

1

滨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候选名额

单位

 

候选单位名额

候选个人名额

8

4

3

3

3

3

4

4

1

1

1

35

8

4

3

3

3

3

4

4

1

1

1

35

滨城区

惠民县

阳信县

无棣县

沾化县

博兴县

邹平县

滨州经济开发区

高新区

北海经济开发区

 

1


 

2

滨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条件

1、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扎实,岗位技能培训成效明显,

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工作机制运行高效,诚实守信,劳动关

系和谐,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贡献突出。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资协商和签订集体

合同,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100%,

依法支付职工工资。

3、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

赛,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调解劳动关系矛

盾措施及时有效,建设和传播以职工为本的先进企业文化、

职工文化。

4、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级领导遵纪守法,廉洁

自律,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社会形象

良好。

5、近两年获得过县级(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优

秀)单位称号或同类型表彰。

2


 

3

滨州市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

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

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能技术,

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岗位上做出

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不断

钻研,遵章守纪,积极实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干一行爱一行,在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

突出表现,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近两年获得过县级(行业)职业道德标兵个人(优

秀)称号或同类型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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