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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工发[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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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表彰滨州市、阳信县五一劳动奖章(状)及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县经济开发区工委、各县直局工委、乡镇(街道办)总工会,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县党代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在为加快建设高效生态、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阳信建功立业进程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阳信县总工会决定,2014年“五一”前夕,推荐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为滨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滨州市工人先锋号人选,并表彰一批阳信县五一劳动奖状(章)和阳信县工人先锋号。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数额
拟推荐表彰市五一劳动奖状3个,市五一劳动奖章7名,市工人先锋号4个。县五一劳动奖状(章)、先锋号若干。
二、评选条件
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 工人先锋号评选对象为在劳动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必须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年来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转变生产力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做出优异成绩的;
3、在坚持安全生产,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发展中做出优异成绩的;
5、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
7、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做出优异成绩的;
8、在工会工作中全面履行各项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
9、在其他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
先进集体必须是在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创造出优异成绩,达到或创造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三、名额分配原则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
根据市总工会在各类人员结构比例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总数55%(其中农民工不低于总数7%);科教人员不低于总数20%;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总数20%。女职工不低于总数20%的评选要求。我县拟推荐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5名(含1名农民工);科教人员1名;企业负责人1名。
推荐评选的滨州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指企(事)业单位的车间、工段、科室、班组、站所等。其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
四、评选推荐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和社会各阶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二)评选工作程序:1.推荐人选应从基层单位自下而上产生。2.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方可上报。3.推荐的企事业单位及负责人(确定人选),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人口计生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及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审查。推荐对象是党政机关干部的,须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五、几点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县经济开发区工委、各县直局工委、乡镇(街道办)总工会,基层工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基层推荐的预备人选,要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并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选资格。
2、县经济开发区工委、各县直局工委、乡镇(街道办)总工会,基层工会要与3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上报县总工会初审(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yxlmpsb@126.com)。县总工会将初审名单报县劳模评审委员会投票,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3、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到“阳信县总工会”网站(www.chongchongchexian.com)“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8232593 18654383766
联系人:张学民
阳信县总工会
2014年3月19
阳信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印发